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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仲廣告別亂貼 罰款6萬起跳
2015/02/03 11:54 7916
房仲街頭貼違規廣告、破壞市容,高市環保局繼動用廢棄物清理法、電信法後,最近又評估祭出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,罰款從6萬元起跳,是廢清法最高罰款的10倍。
據《自由時報》今報導,清除貼在電線桿、燈桿、變電箱等違規廣告是目前高雄市清潔隊主力,這些違規廣告單又以房仲廣告最多,被形容得到「皮膚病」。
環保局原以廢清法為主要罰款依據,每件違規廣告裁罰1500~6000元,但因程序繁雜、整體成效不彰,業者沒在怕。
環保局經與主管機關地政局商議後,近期正評估展開具體作為,將組成查緝清潔隊對亂貼廣告者進行蒐證,再交由地政局裁罰,罰款從6萬元起,是廢清法最高罰款6000元的10倍。
地政局指出,環保局所依據法令,是廣告內容需註明經紀業者名稱,但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頒佈超過10年,類似被裁罰前例僅4件,顯見裁罰有難度,仍須看環保局蒐證內容,只要證據足夠、即可裁罰。
中信房屋行銷企劃部副理江龍名表示,北部地區街頭張貼廣告的賣屋方式已較少,主因是民眾消費行為改變,上網看屋的民眾增加,因此路邊張貼的廣告也就減少。江龍名認為,隨意張貼廣告不僅違法,也可能受罰。因此,他不鼓勵房仲業者為衝業績,而增加被罰的風險,應找到合法的銷售方式,較能長久經營。(鄒雯涵/綜合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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